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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15时30分许,陇西县公安局城区交巡警大队在文峰镇人民西路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起无号牌“众星”二轮轻便摩托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薛某某驾驶无牌无证二轮轻便摩托车沿陇西县文峰镇人民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红心酒店门口时,被我大队巡逻民警发现该车行车异常,将其拦截查获,因该车驾驶员薛某某涉嫌酒后驾驶车辆,大队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血样正在送检中,案件正在依法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示: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酒驾。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酒驾摩托车的处罚标准和汽车是一样的。请广大车友们切莫侥幸,珍爱生命,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