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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住在悬崖山庄的尼克小姐第四次死里逃生了。第一次挂在床头的油画砸了下来,第二她散步时头顶滚下一颗巨石,第三次她的刹车被人做了手脚,所幸每次她都因为好运而安然无恙。就在刚才,她在和路过悬崖山庄的波洛聊天时候,一颗子弹打穿了她的帽子。波洛决定和黑斯廷斯住进山庄里,好好调查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9年夏天,在古冶考完驾照之后坐公交回家,路上看完了这本。在去古冶之前就已经对结局猜个八九不离十了,但是挤在公交车的一个角落里看闲书还是很爽的一件事。
阿加莎是个很务实的人,她的笔下十起犯罪里有九起半都是为了钱(剩下半起也都是为了爱情、复仇等现实的事),可能是为了遗产,可能是为了奖金,可能是为了宝藏,但无外乎都是为了赤裸裸的金子。这本的情节也不例外,但这起罪案的凶手,被很多书评称为“阿加莎笔下最可恨的角色”。我觉得最多也就是针对这个“最”可能有点争议,阿加莎笔下比这个凶手更残忍、更狡猾的罪犯还有很多,但要说阿加莎的小说里谁最恶毒,那这人确实是真排得上号。这个人辣手摧花、谋害了一个跟他完全无冤无仇、而且性格也非常安静天真的女孩子,这份冲击感和痛心感是《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那种为了遗产毒死一个性格古怪、脾气暴躁的老太太所难以比拟的。而且这个凶手其实完全能够用合法合理、不需谋财害命的方式来赚到钱,只是他不知道。这个结局就更显得可悲而又可笑。
这样对人性的描写和特别讽刺的结尾在现在看来其实并不是特别新鲜,很多推理小说的结尾都是凶手的破防,或者是凶手忙活一场发现原来是一场空,恶有恶报。这也算是现代读者非常耳熟能详的一种套路了,但即便这样我也觉得这本书的情节构思得真不错,因为这种为了孔方兄而去铤而走险的故事真的是太赤裸、太现实了,即便是把这本书看作是阿加莎的一篇应试作文,这也是一篇高分的作文。
阿加莎的产量很高,这跟她写作非常有窍门是分不开的。她笔下的人物有很清晰的标签,“是个典型的法国人”,“是个小骗人精”,人物的性格清晰易懂、一目了然,三言两语她就能让读者知道,哦,这个人是个活泼恋爱脑的女孩,她肯定会掺和到案子里来,并有许多不亚于男人的英勇表现;这个人话很少,但是他本性不坏,他知道一些东西,但是暂时还无法说出口;就连有的时候她会刻画一个身份成谜的人物,这时候“身份成谜”本身都能成为一种性格……她作为执掌这张棋盘的棋手,习惯是铺垫了三五章日常以后开始自由地进行推演,不管角色们做出什么样的反应,读者都不会觉得突兀,因为大多数角色第一次出场时候,他们在生活中的言谈举止就足够令人印象深刻了,这个人是个什么形象马上就能印在读者脑袋里头。这不只体现了阿加莎对于读者心理的把握,这还标志着她优秀的笔力。不过这有时候也导致她笔下人物确实是模板化一些,同样是饱受欢迎的女冒险家形象,塔彭丝太太、安妮·贝丁菲尔德和艾米莉就完全是三个性格一样的人,只是在各自的故事里显得独特而出众。
但是,阿加莎能又快又好地把简单易懂的性格贴到人物身上,不代表她就不会去塑造复杂一些的人物,因为她总能用新的故事来打破这种重复感。波洛、马普尔这些用了大量书籍来塑造的形象自不必说,就拿这本书和下一本《人性记录》来讲,这两个故事的凶手就都比较复杂,都有着比较深的城府。他们未必算得上是老谋深算的犯罪大家,但也是思想清晰、雷厉风行、说到做到的人生规划大师。在他们伏法时,无论读者是猜到结局了还是被蒙骗到最后,都能感到他们的内心竟然这样沟壑纵横,事实上他们复杂的一面并不是靠单纯的言谈就能撑得起来的,必定要跟他们所犯的罪有关,因为行为也是撑起人物性格的一部分。举个例子来说,《悬崖山庄奇案》里边的这个凶手,把他放到《罗杰疑案》、《寓所谜案》、《人性记录》里,故事的发展肯定不一样,因为他们的心机,远见,应变能力,果断力就都不一样。同样的,另外三本书里的凶手拿到这本书里,也必定是个不同的故事。阿加莎每本书的犯罪者都是只属于这本书的,这是她刻画复杂人物的笔力体现,是用情节和心理学来撑起来的。
阿加莎在自传中坦言说“这本书我没什么太大印象了”,我认为可能有一定自谦的成分。我其实不太相信她会不记得这本书的凶手。要是跟她说有这么一个人,她应该是能想起来的。但是如果说每个人物在案件中扮演了什么形象、身上有哪些支线剧情,她不记得了我可以理解,因为这本书,标志着阿加莎的“流水线”正式开始生产了,说白了就是阿加莎的套路有了用武之地了,她其实早就会,但是她刚成名就离婚,好几年都没心思写书,也写不好书。从这本书开始,她终于找到(找回)了刻画犯罪的窍门,而她源源不绝的灵感、稳定而恩爱的家庭和和平又安逸的写作环境也允许她去不停地创作。在这种前提下,她说这本书不记得了,也情有可原吧。
《悬崖山庄奇案》我给7/10分,从这本书开始,阿加莎找回了状态,但是这本书我认为还没有达成质变。举个例子来说,这本书就是阿加莎生涯的高峰期即将到来之时,盖在她井喷式出版的佳作、巨作上的最后一铲土。这个诡计还是稀松平常,谈不上特别亮眼,至少我看到一半就真是看穿了,而且最后的举证也比较潦草,有一定的偶然性。这本书比之前《蓝色列车之谜》、《斯塔福特疑案》这两本长篇强太多太多了,诡计和人物的塑造也压《寓所谜案》一头,不过推理不如后者。我觉得最大的闪光点还是对于人物的塑造。
下一本看《死亡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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